JYJ經紀公司在美演唱會相關訴訟勝訴

FR:스타투데이/CR:韓國通
BY: JYJ台灣粉絲同樂會(分享:J.C&J)

JYJ所屬經紀公司有關美洲演唱會的訴訟獲得了勝訴判決。

7日,據首爾高級法院民事3部透露,與美國演藝公司牽線簽署演唱會轉交協議的C企業有關債權人金某表示在向JYJ所屬經紀公司索取收款款項的訴訟中,因為證據不足,法院判決結果是駁回原告。

此前JYJ所屬經紀公司在美洲地區舉行演唱會,與當地的演藝公司發生了法律紛爭。

JYJ在2010年10月在美國紐約等地站來了特別演唱會,在這一過程中,美國當地演藝公司和簽署轉交協議的C企業負責籌備演唱會並支出了各種費用,但是JYJ因為演唱會是付費的,所以沒能拿到工作簽證,演唱會也從付費變為免費,C企業無法理算這些費用。

握有C企業債權的金某上遞了向JYJ所屬經紀公司索賠1億2千5百多萬債務的訴訟。

但是法院裁判部調節後表示“僅憑原告遞交的證據無法證明經紀公司認可將部分演唱會的權利轉交給C企業。原告所謂演藝公司合約上多美洲演唱會的管理為合法轉交是沒有理由的”。

簡單說明一下,JYJ本於2010年就要在美國舉辦付費演唱會,但因簽證問題,只好改為免費開唱。未料之後有個金某跳出來,說他有投資其中某場演唱會,因經紀公司此舉而遭受重大損失,所以向法院對CJES提出告訴。這則新聞就是說法院認為單就原告提出之證據,無法證明經紀公司有轉移演唱會的管理權給金某(或是說C企業),因此判決訴訟駁回,這代表JYJ方在這一場訴訟中是勝利的意思。

老天是有眼睛的.....三人都被打壓了還一些無聊人士來插花....1010.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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