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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東方神起官司糾紛的內容

一轉:韓YUAERUBI
二轉:micky有天@百度吧 翻:花_詩_有天

1. 前言
2. 和SM的合約糾紛案例1
3. 和SM的合約糾紛案例2
4. 按sm說的,東方神起是在假借“人權”和“奴隸合約”來混淆視聽嗎
5. 幹得很辛苦,但拿不到工資的職員
6. 一層不變的SM
7. 誰是可以信賴的?
8. 以卵擊石,期待弱者可以勝利的世界到來…

20年一層不變的“甲方”SM,6年來只有32天假期的“乙方”東方神起

(一)前言

SM 李秀滿代表(奸商1號)1775465286.jpg 1775465286.jpg1775465286.jpg1775465286.jpg1775465286.jpg1775465286.jpg......................

2009年4月8號在首爾大學基礎教育院主辦的“管樂邀請講演”中,李秀滿說“有藝人自殺後,說我們製作方都是剝削藝人的、邪惡的,但並不是這樣”。 他的言外之意是說,已故張紫妍事件只是一部分黑心製作者的所為。 而6個月後交到國會的一項調查資料表明,李秀滿的“沒多大問題”似的發言是欠妥當的,東方神起曝出的問題只是一部分,類似事件隨時都可以上演。

(二)和SM的合約糾紛案例1

圍繞著“長期合約”已經發生過多起官司,而且現在還在發生中。 東方神起和SM的訴訟還沒有結束。 所以就把近期法院判的(2006年)劉民浩和SM官司的前前後後說一下。
先說結論的話,法院在1審判決(地方法院)和2審判決(高等法院)把專屬合約判為無效。

劉民浩在一審判決勝訴後SM提出抗訴,在2審中劉民浩和SM和解了,所以沒走到三審。

th_004_.gif 怕事情鬧大趕快花錢息事..做賊心虛

看劉民浩的合約就好像看東方神起的合約一樣。 劉民浩的簽約時間在2003年1月3號,(東方神起簽約時間2003年6月30號),時期差不多。 他們的合約是SM採用的合約範本,估計SM旗下藝人都是在類似的合同上籤的字。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調停32部在2006年10月11號判:劉民浩和SM的專屬合約是“過分侵害了原告(劉民浩)的經濟活動自由,違反民法103條,屬無效”。
法院的主要判斷如下:

1.按專屬合約中的合同期限,原告(藝人)至少10年的演藝活動所有權利歸被告(sm)所有,而且最初約定的收入分配比例也一直持續套用。 即使考慮到原告的練習生時間,也是過於長期的合同期限。

2. 專屬合約中規定的損失賠償金過多,對原告造成過大的經濟負擔。 存在哪怕原告不願意也必須履行合約的強制目的。 而與此相反,對於被告(sm)的違反合約行為沒有做任何的損失賠償規定。 也就是說,被告(sm)可以隨時解除合約關係。 專屬合約中,原告(藝人)和被告(sm)的權利和義務嚴重失衡。

332f960b.gif 這就是說公司要你做什麼死都要做.不做就賠償天文數字的毀約金利用完當你不能賺錢時叫你滾隨時都可以.他不用賠你任何一毛錢ㄟ..這家真的粉賺錢ㄟ

3. 對演藝產業來說,培養一個新人需要很多的經費、時間,而且存在新人中僅一部分才能成功的風險,但是,一旦成功就能帶來非常高的收益,況且投資風險由投資者(公司)來承擔也是原則。 因此判斷,上述理由不能使長期的合約期限和過多的損失賠償變得正當。

4. 有關合約期限和損失賠償的規定,屬於本專屬合約的核心內容,因此認為該合約全部無效。

2006年10月11號法院判劉民浩勝訴後,SM提出了抗訴,但2007年6月13號,劉民浩接受了調停申請,和SM達成瞭如下和解:
1. 原告(劉民浩)取消訴訟,被告(SM)對此同意
2. 原告(劉民浩)確認與被告簽訂的2003.1.3的專屬合約是有效的
3. 官司費用各自承擔
 
1年6個月的法庭對決回到了原點。
為什麼? 下面是首爾高法調停書中所附的劉民浩請求書的部分內容:

原告(劉民浩)和被告(SM)解除合約後,通過個人努力爭取到KMTV某欄目的主持人,由於表現好,得到了該節目PD和觀眾的好評。 但SM知道後進行妨礙工作,對該PD說:如果原告繼續主持節目,那拒絕旗下所有藝人出演該節目。 作為一個音樂節目不可能不聽旗下保留很多歌手的大型公司的要求,所以節目PD就對原告說明情況後要求他中斷主持。 後來,原告就再也沒出演那個節目。

這已經是不陌生的情況。 當年HOT因為合約問題解散,離開SM的三人重組了JTL,但他們沒能上節目。 他們曾回想當時的情況說:3人怎麼努力電視台都不邀請,反而躲避我們,這讓我們難過。

而時間過了10年,東方神起3人以JYJ活動的現在,SM以JYJ和SM-CJes雙重合約為由向法院提出了專輯禁售假處分申請,但後來又悄無聲息地取消了。 如果SM主張的“雙重合約”真是SM手中的王牌,那他們是不太可能撤訴的。 還有,和SM在事業上存在友好“同盟關係”的韓國大眾文化藝術產業總聯盟(民間團體,2009年7月獲法人資格)向各大媒體發送了意在製止JYJ出演節目的“邀請” ,但事實證明,該書面文件不是“邀請”而是“公文”,兩者的區別在於後者帶有強制的色彩。 文產聯的公文說:JYJ對韓流產生惡劣影響,所以要製止JYJ上節目。 但和文產聯的說法相反,11月訪問韓國的日本人中80%都是來看JYJ演唱會的。

這裡要說明“雙重合約”問題。 JYJ通過CJes在做韓國的活動。 JYJ方面的說法是,CJes是agency性質,而10月份CJes的白社長親自說過,他們是JYJ的agency。 既然是agency,為什麼會產生雙重合約的誤解呢? 因為國內對agency還沒有概念。 模特兒、演員中存在agency概念,但對歌手來說,還不存在agency。 JYJ是首次通過agency活動的歌手。 正因為如此,甚至還沒有歌手agency相關的法律條款。 為讓最初引入agency的JYJ和其他藝人更自由地進行演藝活動, “上頭”的演藝相關人士需要用很長時間去解這一道題。

(三)和SM的合約糾紛案例2

這是2009年的案例。 5人男生組xing(星)成員3人和禹成賢對XING Entertainment公司(社長是SM前任社長)提出了專屬合約無效的訴訟,法院判藝人勝訴。 公司提出抗訴,組合xing一案,抗訴被駁回,而禹成賢一案,二審(高等法院)在進行中。

禹成賢一案,一審(地方)法院的判斷如下:(禹成賢的情況和東方神起差不多,專輯銷量超過50萬張,才能得到5000萬元(1%))

作為歌手的主要收入是專輯銷量,原告(禹成賢)在實際銷量超過50萬張時,正規專輯可以拿5000萬,單曲可以拿25000萬。 如果銷量超過100萬,正規專輯最多拿1億,單曲最多拿5000萬。 被告(公司)可以不經原告(歌手)的同意發行演唱會專輯、精選集等2次編輯的專輯,且全部收入歸被告(公司)所有。 對於各種途徑流通的音源和在海外市場製作發行的專輯,原告(歌手)可以分得淨利的10%。
根據上述內容認為分配相關條款反社會的程度明顯失去了公正性。 判決書上明確地說這種不公正合約是無效的,並站在了藝人這一邊。

但是在與企劃公司的較量中,至今還沒有哪位藝人取得“完全勝利”。 東方神起的官司已經持續1年多了,期間,東方神起把“標準合約書”和自由作為“禮物”送給了200多名藝人。 希望東方神起不要退縮,能夠成為徹底斬斷“奴隸合約”惡性循環的那把劍。

th_102_.gif 不要只有東方神起的努力希望其他有相同狀況的韓國藝人也勇敢一點跳出來面對.....

最重要的是韓國政府相關單位是否也要思考一下替這些把世界各國引起韓流和錢流的藝人們主持公道一下~你不出來說話太沒道理啦!這"奴隸合約"應該貴國獨家喔!!

(四)按sm說的,東方神起是在假借“人權”和“奴隸合約”來混淆視聽嗎

SM 金英民社長(奸商2號)1775465286.jpg 1775465286.jpg1775465286.jpg1775465286.jpg1775465286.jpg1775465286.jpg

在韓國、日本乃至亞洲最富盛名的東方神起,為什麼會在那樣的位置提出訴訟?
自2004年出道至訴訟開始的2009年,東方神起的休息日總共才32天。 2004年沒有休息日,2005年也沒有,2006年5天休息日,2007年1週,2008年和2009年是10天。

下面是東方神起的一段工作行程:

2008.12.26 東方神起歌迷會一天兩場出演musicbank節目直播
2008.12.27 東方神起出國

2008.12.28 錄日本節目
2008.12.28 日本雜誌拍攝
2008.12.28 東方神起回國
2008.12.28    SBS歌謠大典彩排到~29號

2008.12.29 東方神起出國
2008.12.29 日本巡演練習
2008.12.29 日本雜誌拍攝
2008.12.29 東方神起回國
2008.12.29    SBS歌謠大典

2008.12.30 東方神起出國
2008.12.30 日本雜誌拍攝
2008.12.30 日本唱片大獎頒獎禮
2008.12.30 日本紅白歌會彩排
2008.12.30 日本musicjapan節目彩排

2008.12.31 日本musicjapan節目
2008.12.31 日本紅白歌會節目
2008.12.31 日本5小時半直播節目(PM 11:40~AM 5:00)
~直到2009.01.01

2009.01.01 凌晨日本電台節目
2009.01.01    3小時東方神起特輯日本直播(AM 6:00~AM9:00)
2009.01.01    7小時直播日本節目
2009.01.01 東方神起回國
2009.01.01 韓國演唱會會議

2009.01.02      東方神起出國

其他內容見下面的帖子
東方神起6年,一段殘酷的旅程
http://tieba.baidu.com/f?ct=335675392&tn=baiduPostBrowser&sc=9774010593&z=893884846&pn=0&rn=30&lm=0&word=micky%D3%D0%CC%EC#9774010593

即使這樣的工作量,東方神起的收入也沒多少。 日本活動的收入,先是日本公司avex和SM的日本分公司sm japan分,然後通過韓國SM再分給東方神起

54bd3bbb.gif 媽呀~櫻花妹的貢獻被這2家大企業瓜分了男人根本分不了多少...SM也太聰明了自己非常不要臉的分2份ㄟ...人家是雙層剝皮你們夠狠~三層ㄟ

 到底給他們分多少? 誰也不知道。 但看了東方神起的韓國合約書後,他們到底能不能拿到那筆收入也產生了疑問。

 東方神起專屬合約內容    略。

(五)幹得很辛苦,但拿不到工資的職員

東方神起在韓國出了4張正規專輯和很多的單曲專輯。 東方神起在韓日兩國的專輯銷量達900萬張,韓國銷量超300萬張。 但東方神起拿到的專輯收入就只有第四張專輯mirotic這一張。 在mirotic這張專輯,SM淨賺了50-60億,而東方神起只拿到5000萬(不到1%,還得5人平分)。

東方神起最近在日本發行的最後一張best專輯,銷量達到56萬張,測算的收入在500億以上。 這是用一張專輯獲得的收入。 包括所有日本歌手,東方神起的年銷售額排名第三,2009年的專輯+單曲收入達到900億。 加上演唱會+周邊商品,東方神起2009年在日本的收入大概在1300-1500億。 2010年JYJ在日本的一個月活動期間的收入在300億以上。 東方神起是2008、2009年在韓國歌手中銷售額排名第一位的歌手,而他們本人的收入卻少到可憐。 他們提出訴訟的時候還笑他們是吃飽了撐的,了解之後才知道,東方神起真的“可憐”。

(六) 一層不變的SM

如果是對青春偶像、歌壇有點關心的人都會知道HOT和神話。 兩個組合都是在SM當練習生之後出道當了歌手。 但目前,他們不是解散就是已經離開了SM。 HOT在出道第五年解散,離開SM的3人重組JTL發表了“被耍的孩子們”

놀아나는아이들<被耍的孩子們> 作詞作曲張佑赫

yo!! check it 看這傢伙! 又錢迷心竅騎在小綿羊頭上接著干那些事兒
不知悔改的傢伙們吶聽聽看!

年幼時曾經奉獻我全部的夢一樣的連後悔都不能的歲月
拿感情做幌子的傢伙們吶全都消失掉吧

我止不住的眼淚都沒能打動的你背後的一擊
既然要出手那就直接來一拳不用分前分後兩拳

好像等待已久好像理成章好像泰然又安心地受煎熬似的
一句話騙和被騙這樣被耍的你而我在
只能把一切深埋在心底的現實中
所有真實被謊言重壓到昧著良心   oh oh oh   望著你!

慚愧
想到冷血的你的面孔下和我們一樣再次心靈受傷的許多孩子們..
希望再也不要發生這樣的事不要因為這樣的現實而傷心

人生總會抬頭不見低頭見任誰也逃不出如來佛的掌心
即便像你這種人也不會不知道

玩那種搬弄是非的遊戲害的只有你
如果腦袋還算好使那就不要到處鼓吹什麼是事實老實閉嘴呆著吧
這才是你人生的正答!

千鈞一發你絕對不顧這世上最珍貴的心靈
在那些朋友的背後
站在傾斜的四角形上衡量著金錢、名利和幸福的你
玩的是一人遊戲

我together forever
永遠我們是一體一體一體一體這只是為成為一體的前哨戰!
大豆出來吧小豆出來吧! 20元人生你們都不覺得可憐嗎? (1張唱片分20韓元)
大豆出來吧小豆出來吧! 不要費神我們好嗎? 哈讓人冒火
大豆出來吧小豆出來吧! 你是我人生的螞蝗之一
大豆出來吧小豆出來吧! 你是我人生絕對必要的惡

所有真實被謊言遮蓋但總有一天希望你們明白
為我們成為一體的心情…
想到冷血的你的面孔下和我們一樣再次心靈受傷的許多孩子們..
希望再也不要發生這樣的事不要因為這樣的現實而傷心


 離開SM不久,神話ERIC唱了Make$。
<Make$> 作詞作曲ERIC、李珉宇(這目前我找不到歌詞><)

JYJ在這次首爾演唱會上公開了新歌“PIERROT(小丑)”
 < PIERROT> 作詞作曲JYJ

我是你的PIERROT 真的可笑
全部都獻給你變得荒蕪的my mind(我的心)
我的眼前out brow
金錢面前什麼都不在乎的你 是pro 不愧psm

對於還小的我你又想做些什麼
拿掉你骯髒的手不要碰我
已經不是昨天的我們

no. just do not touch me (不不要碰我)
i'm not a pierrot(我不是小丑)
想在更廣闊的天空下生活
想體驗自由 向更高處fly fly(飛翔飛翔)

我有我自己的想法
我有我自己的人生
不想回憶監獄一樣的那個時候
永遠bye bye bye

放棄你的那些想法吧
扔掉你的那些藉口吧
不然就會是無盡頭的死一般的更加痛苦的日子

我現在是閉著眼睛也能看到master
不要不要無休止的見縫就想鑽
不要想把我們囚禁在那樣的畫報裡
看看這世界吧太精彩了

no. just do not touch me(不不要碰我)
i'm not a pierrot(我不是小丑)
想在更廣闊的天空下生活
想體驗自由 向更高處fly fly(飛翔飛翔)

我有我自己的想法
我有我自己的人生
不想回憶監獄一樣的那個時候
永遠bye bye bye

放棄你的那些想法吧
扔掉你的那些藉口吧
不然就會是無盡頭的死一般的更加痛苦的日子

no future no freedom.
(沒有未來沒有自由)
it's just like a chase for us but it doesn't matter now
(對我們來說像一場追逐,但現在無關緊要了)
we're just gonna walk our way for the rest of my life
(我們只是想走我們的路,在剩下的日子裡)

41fe3244.gif 拍手~直接明瞭.夠嗆!!但也替他們心疼被這家公司傷害的那們深

SM你該醒過來了..老天爺有眼睛的報應不是不報只是時間未到

東方神起3人打官司的消息傳出來後,為他們加油的也是曾在SM公司的HOT張佑赫和神話的金烔完。 他們在個人網頁留言應援東方神起。

張佑赫甚至把網頁BGM換成了    <被耍的孩子們>。

SM成立快20年了。 在這段時間他們規模變大、更具組織性,變成韓國首屈一指的製作商。 但對於這樣的SM,也有一些是一層不變的(不公正合約)。

 

(七)誰是可以信賴的?

 


東方神起和日本avex社長松浦勝人(頭號奸商)

1775465286.jpg1775465286.jpg1775465286.jpg1775465286.jpg1775465286.jpg1775465286.jpg.................

一直說支持JYJ的日本所屬公司有一天突然變卦了。 單方面中止了JYJ的日本活動,但活動中斷後還不斷發行JYJ的商品,賺取利益。 曾說過為東方神起的持續而祈禱的日本所屬公司老闆,之前是丟下最強昌珉、瑜鹵允浩力挺JYJ,而這次是丟下了JYJ,他說的理由是因為JYJ是壞人,矛頭直指在韓國為JYJ打理事務的CJes白社長。 不過可笑的是,不過在事發2-3個月前說CJes白社長是好人的人正是他自己。( 話都是你們在說別人都是壞人你跟李哭滿才是好人)對此JYJ發表了立場,原來日本公司丟下JYJ的原因還是因為“奴隸合約”。 為日本活動JYJ與日本所屬公司另簽合約後,日本公司出爾反爾對JYJ提出了奴隸合約,遭到JYJ拒絕後,日本公司宣布中斷JYJ在日本的活動。 而現在日本社長說要力挺最強昌珉、瑜鹵允浩…

th_030_.gif 因為你可以再利用東方神起狂撈再加上李哭滿又給你引進少女時代.SJ....有錢賺你怎麼會不力挺ㄟ..我都忘你是商人ㄟ當初還以為你是一位惜才的社長.結果勒.跌破一推人的眼鏡.還有小松松拜託你一下你的吃相稍微修飾一點好不好..還有不要一天到晚說你愛東方神起.你的最愛是日圓..做人還是誠懇一點吧!!

(八)以卵擊石,期待弱者可以勝利的世界到來…

我想看到的不是強者“甲方”勝利而是弱者“乙方”能勝利的世界。 這裡的“甲方”是SM,而弱者“乙方”是東方神起5人。 只有3人提出了訴訟,但不要因此而拆分東方神起,其實他們都屬於“乙方”,同屬於一個企業,而且在那裡受了7年的不公正待遇,像木偶一樣拼命地工作…

什麼都沒有變,而且現在“甲方”SM變得更強大、更精細。 20年來,甲方曾經挪用公司公款逃亡美國,也因為用“奴隸合約”捆綁了另外一個“乙方”而燉OO,現在不應該只看到某某上訴而某某不上訴,是到了要看到20多年來一層不變的“甲方”的時候了,而現在正是這樣一個時期。

(完)

th_064_.gif   看完其實非常生氣加心疼...但沒辦法這就是現實社會

只要有關錢人都可以不要做當畜生都沒差

雖然現在的狀況3人處於劣勢畢竟人家SM是擁有20年的歷久不衰的狐狸公司

加上官商關係非常良好可以動不動利用旗下藝人(你最好保佑你的藝人都會紅很久)

所以.....oooxxx

只能說這是一條非常辛苦的路但我相信這世界是公平的正義一定會到來

金小在.朴大米.金教主你們要撐下去Casslopeia都在後面頂住th_008_.gif

鄭大隊.沈小餅你們倆也要撐住如果SM虐待你們站出來不要再給我忍Casslopeia給你們靠

大家都要撐住

記住這5個男人需要我們的守護 untitled.b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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