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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J,重新拉開的序幕(十二)》-‘敗訴’而想尋機反轉的SM,“這次訴訟的本質是…”

翻譯:jrw8008

來源:Enter Post=金范泰記者


 “今次假處分訴訟不是因為‘不當的專屬合約’之人權和奴隸合約引起的事件,而是始於化妝品事業的‘金錢誘惑’所造成的。”

 深吸幾口氣平復情緒後,金英民代表帶著火氣的語調讀起發表搞文。他在當日記者會上說明了這次假處分申請引起的是非、關於合約書的主要爭論焦點,以及往後東方神起的活動計畫和對應方案。發表搞文的份量為8張A4紙。

 金英民代表在此主張:“自從三成員投資化妝品事業後,很多都變了”,“從那時候,三成員跟公司開始鬧意見,導致發生這次事件”。

“三成員以化妝品事業及其賺得的利益為目的,遺棄一同工作多年的公司,還違背雙方的合約和信義,是他們三先違反了合約,並且提出訴訟來掩蓋他們三的此般作為。而他們三強調的所謂這次事件的本質之‘人權’和‘奴隸合約’,這是他們將事實經過包裝,讓廣大國民受騙的騙局。”

SM方誹謗三成員的程度,逐漸升高。

金英民代表說:“以後,我方不僅會遞出假處分異議申請,還有損害賠償訴訟等,能以法對應的,我方會強力並儘快的執行”,“對於由化妝品公司和化妝品事業造成的損失方面,全部依法對應”

接著表示:“這次假處分判決,只是允許三成員在本案訴訟判決之前,可以暫時的進行個人活動,但是並沒有認可三成員還具東方神起的權利”,“當三成員以東方神起之名活動時,需根據SM經紀公司的專屬合約而活動,對於由活動所得的收入,也要按照現在的專屬合約標準來精算和分配”。

尤其對法院的判決,強烈不滿的表示:“今次的假處分判決,根本沒有顧慮到此事件紛爭的核心原因和本質”,“在‘人權’的背後,隱藏伴隨著自私至極和忘恩負義之辭,而法律對此卻做出自保的決定,這定會招來價值觀被毀的結果”

而在當日上午,通過法律代理人發佈報導資料之後,僅隔四小時的下午3點,閃電般的記者會,來到現場的記者之間竊竊私語著‘SM會公開什麼新事實?’心中冒出眾多疑問。

然而,此日的記者會是三成員和SM之間進行法庭紛爭後,首次召開的記者會。當天表明兩次立場的SM,露出設想強硬策略的樣子,這真是前所未有過。而讓記者們關注的是SM接下來要亮相的‘火力’。

當初,SM方要求召開記者會時,言論和世間對於“根據裁判部要求,在假處分判出結果之前,自製言論報導或對應。所以,我方會將這段時間沒能表明正確的事實關係及我司的立場,通過官方正式發表立場”的話,百倍警惕地觀察著關乎這次訴訟的SM,會公開什麼新的事實

當揭開鍋蓋一看,除了反復提及的‘化妝品事業’以外,並沒有其他特別的‘事實’。“等明年(2010年)春天,東方神起要回歸國內展開活動,為了籌備新專輯,三成員自今至十日後為止,向經紀管理組給予答覆”。這些算是最值得關注的內容了!有部分人還對於SM的這般舉止進行分析,得出其因為‘不能在此被擠壓出局’的迫切感所致。

但,SM並沒有讓記者們空手而歸。當日的記者會中,備受現場記者們注目的,是沒有參與訴訟的東方神起成員U-Know允浩和Max昌瑉,還有以他們父親的名義發佈的‘確認書’

他們倆雖然沒有主動出面回應,但是通過其他的姓名(就是父親啦),發表了立場。這是U-Know允浩和Max昌瑉第一次正式談及自己的立場。他們倆也認為提出訴訟的三成員與SM之間的矛盾,其起因為‘化妝品事業’。

U-Know允浩和Max昌瑉在簽著自己署名的此資料中,主張:“他們三沒經所屬公司商量,自己去接觸(事業)相關人員,以簡便的方式經營的化妝品公司,定會出現問題,所以沒有一同參與他們三的事業”

倆成員透露:“我們倆並不曉得那個化妝品公司對仨成員訂下什麼約定、說了些什麼,也不知道他們三賺了多少錢”,“可是,出道至今的這5年間,我們五人為了同一個夢想而一起造就如今的東方神起,現在卻為了如此不規範的化妝品公司及簡便的化妝品事業而銷毀,這讓我們倆無法接受”。

接著說:“東方神起就此銷毀的現實,感覺像做夢一樣,讓人無法相信”,“為何為了這個化妝品公司而導致如此地步?感到非常難過。希望三成員能夠馬上回到投資化妝品事業前懷抱夢想的樣子,現在也為時不晚”。

U-Know允浩的父親鄭良賢氏,在簽有親筆署名的確認書上,表示:“我認為今次事件的本質之中,的確存在著化妝品事業及因此生起的金錢貪欲”,“在2009年2月份的時候,我第一次聽到有關化妝品事業的事。讓我擔心的是,他們三所投資的事業並沒有正式的和所屬公司商議,經營的化妝品公司的可信度下降,只要稍微不慎,不僅在國內,就連在國外,東方神起的品牌價值也會因此下

鄭氏接著說:“這些是我所知道的這次事件的全部內容,因為這些是事實的全部,所以我兒子視比自己的命還要重要的東方神起,僅為了此般原因而面臨危機,名譽盡失,對此深感遺憾”。

Max昌瑉的父親沈東植氏指責說:“三成員向法院提出的假處分申請,其起因是化妝品公司及與之相關的金錢因素,為了從其他管道獲得金錢上的利益所致”。

沈氏表示:“第一次與所屬公司簽訂合約開始,雙方總更新了五次合約,其更新過程中,都是與所屬公司達成協議並同意後簽訂的。數次校對收入精算的時候,所有資料皆明確的檢討後同意的。三成員和他們的父母明明也知道這些事,卻為了隱藏事實真相而謊報立場,我真為他們感到難過”。

接到此報導資料的現場記者們,立即致電給公司的新聞群組,可是撰寫新聞稿的幾位記者們卻搖了頭。因為雙方直至當時為止,至少屢次強調成員們之間是沒有任何的感情問題。

可是,當日的報導資料,讓人對此產生了懷疑。因為從文字之間,足以感覺到雙方的溫差。對於漸漸分裂的成員們,粉絲們心如刀割的只能遙望著。

終於,金英民代表將發表搞文朗讀完畢。可是SM方的其他人員並沒有接受記者的採訪,表情黯然的退出記者會場。記者們看著他們沒有做出任何的答疑且慌慌張張的離開現場的樣子,多少感到無力而苦笑了一下。

回想一下,SM經紀公司自從三成員提出訴訟以後,總是堅持主張此事態的本質是‘化妝品’。可是其結果,在今年(2011)2月17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對於SM提出的‘停止專屬合約效力之假處分異議申請’的判決中,表示:“對於此申請,缺乏更改結局的有關辨明資料”,駁回SM的異議申請

總之,三成員投資的化妝品事業,並不是此事件的本質法院於2009年10月27日將現有的‘停止專屬合約效力之假處分’判下決定,視為正當合理,由此再次得到確認。在‘東方神起事態’爭議之中,化妝品事業是不可缺少的,等以後再將化妝品之事仔細詳談

然而,三成員方對於‘為了翌年東方神起的國內回歸活動,SM方要求三人在十日內給予經紀組答覆’之事,堅決表示‘不會回應’。11日,林尚赫律師與某言論的採訪中,斬釘截鐵的說:“現在三成員正在涉足法律程式,希望能夠以法解決,對於SM公開要求之事,沒有應答的意思”。(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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