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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J,重新拉開的序幕(十三)》-另一個矛盾的導火線:波折的‘深圳演唱會’的取消

翻譯:jrw8008

來源:Enter Post=金范泰記者

 
◆在中:自訴訟以來,通過‘天國的郵差’首映式,首次亮相於正式場合

 2009年11月9日,在首爾往十裡CGV,舉辦了一場特別的言論首映式。是因為公開英雄在中與演員韓孝珠飾演一對戀人的電影<天國的郵差>。在此場合中,與所屬公司之間以不公正合約進行法律糾紛的英雄在中,首次出席正式場合而引起注目。

作家北川悅吏子曾經表示,從策劃階段開始,在心裡一直冒出‘英雄在中為男主角’的念頭而執筆,引起關注。此電影是他的首次挑戰表演作品,從早期開始招來熱議話題。他在此作品中飾演送信給遠在天國的人的郵差‘在俊’角色。

首映式現場除了韓國,還有日本、中國等海外數百位記者也參與其中,由此反映了言論的極高關注度。英雄在中會透出什麼樣的心境?或者會表明什麼樣的立場?倍受關注。

不久,他和韓孝珠、李衡敏導演一起出現在現場。

英雄在中在此表達感言:“這輩子第一次接觸表演,雖然比預料的還要難,但是我覺得這是一個新鮮的挑戰”,“看著自己在螢幕上投射出來的樣子,感覺很緊張”。尤其將隱藏的複雜心情,小心吐露說:“在這敏感時期露面,在心理層面上的確痛苦難熬”

可是他的表情馬上變明朗的說:“在拍攝的這段時間,很幸福,和導演、演員、工作人員的關係也變得很親近。因為這個作品很珍貴,想為自己祝賀一下,所以來到了這次的首映式”。

與金在中飾演戀人的韓孝珠說:“他在表演方面,爆發力極其出色。”表露與他對戲的滿足感。韓孝珠說:“當我在拍戲的時候,在中對我的小動作和適應力都很快”,“他日後足以成為優秀的演員”。

李衡敏導演稱讚說:“拍攝越是重複進行時,我才曉得作家為何執意要選在中飾演男主角了”,“剛開始敲定演員陣容的時候,因為他沒有表演經驗,所以感到不安,如果顧慮他這次是首次出演正劇的話,他的表演確實很了不起”。

金在中在此也沒忘記表示對粉絲們的感謝之意。他說:“粉絲們擔心了太多,希望這部電影能夠給予她們少許的安慰”。而且,對於記者‘以後是否繼續挑戰演技’的提問,他對此熱情的回答說:“現在不能詳細透露,但是如果有機會的話,我會努力的”

最近,他在某地波台播出的電視劇中,正在熱演財界的王子‘車武元’。而論壇和製作組給予他的評價是:“盡全力的去做好每一面,而且很謙虛,定會成為大成的概念演員”。看著他得到如此好評的我,老是在腦海裡回蕩著當時的記憶而不知不覺的微笑起來

◆“由於三人,亞洲巡演不透明”VS“進行訴訟以後,單方敲定的公演”

2009年11月13日,SM經紀公司又一次的向言論發佈報導資料。

SM表示:“在(2009年)11月2日,我方在記者會上公開表示:因為明年年初東方神起要回歸國內活動,所以我方要求東方神起三成員方給予答覆的最終日期定為昨日11月12日,但他們三卻沒有給予任何答覆”,“由於三人拒絕東方神起的活動為事實,所以東方神起的明年年初回歸國內活動變為不可能”。

對於SM方私自定下的‘最後通牒’的日期,三成員方沒有做出回應,而SM方將東方神起回歸國內一事告吹的責任,推向三人方

SM在此報導資料中,強調說:“東方神起三人已經與中國合作公司簽下合約,但是三人卻通報我方不參加本月21日在中國深圳舉辦的‘東方神起亞洲三巡-MIROTIC’公演”。

這不僅是東方神起三成員和SM之間的矛盾,還導致中國當地粉絲的法律紛爭,成為引起另一個爭議的導火線。

SM主張:“可是,這是在假處分判決之後,三人單方通報我方不參加在2008年6月份簽下的亞洲巡演之一的中國深圳公演。所以,餘下的亞洲巡演能否舉辦,實為不透明”。

對於SM此般攻勢,三人方的林尚赫律師反駁說:“深圳公演是進行訴訟的途中,新增的行程。這次(深圳)巡演的行程,成員們並不知情”。說明這次的公演並不是已簽好的合約,而是訴訟後(SM)單方敲定的

林律師將情況說明一番:“我方當初的立場是,如果SM給我方看合約的細節內容,那我方會無關於訴訟的站上深圳演唱會的舞臺,可是SM對我方的要求事項一直沒有回應”,“從(2009年)9月底開始,我方向SM要求看公演合約書,可是SM終歸默默不答”

尤其說:“深圳演唱會的情況,反而是粉絲們事先得知了公演消息,然後告知了我們”,“而且,粉絲們也清楚當初東方神起的行程中,並沒有此公演”。

林律師接著說:“假處分申請的當時,我方已表態對於已經議定的行程,三人會遵守約定;對於以後的行程,需經雙方協定,得到我方同意之後再敲定。可是現在對方將這一切問題像是由我方造成的一樣,對於對方這樣單方發表立場,覺得非常遺憾”

◆“得到許可前,出售門票”…東方神起粉絲向政府提出SM信訪

SM以‘深圳演唱會的波折’為由,指控三人,粉絲們也為此再次站起。粉絲網站DNBN向文化體育觀光部遞交以‘由於SM經紀公司無視中國行政程式,導致阻礙中韓文化交流’為題的陳情書,積極的對應此事。她們認為SM是在沒有得到中國政府許可的情況下出售深圳演唱會門票的,所以決定提交信訪

她們指責說:“依照中國廣東省文化廳官網的公告,東方神起深圳演唱會的正式許可日期是10月28日”,“而門票是從9月底開始售出的,所以SM並沒有得到中國政府的許可而發售公演門票的”。(等於說,先要得到政府的許可,才能開始售票)

她們尤其認為:“在中國辦理許可的過程,都會(在官網上)貼出公告的。由此可以說明,SM公開地無視了中國的行政程式”,“”不合理的售票,使韓國演藝界和國家的形象一落千丈。而且,可能還要面臨‘中國政府不許韓國歌手在中國舉辦公演’的危險

當時,她們在信訪向中國政府要求確認SM正式為深圳演唱會申請許可的日期、得到許可的日期和售票日期。並且要求政府積極檢討SM的過失,以及沒有中國政府正式許可而售票之行為,施予行政處分

火勢向當地粉絲蔓延著。

中國粉絲俱樂部‘百度吧’會員們指責說:“深圳演唱會是三成員提出訴訟後,由SM和中國主辦方決定的”,“SM在沒有跟五位成員商議的前提下,在訴訟這個敏感時期裡,追加的海外公演活動”。

她們指責說:“發生此事件以來,SM將責任全部推向了提出訴訟的三成員身上,用各種原因來混沌大家的耳目,讓本質變得模糊不清”,接著失望的說:“身為韓國知名經紀公司,應該想方設法將事圓滿解決,可是他們卻通過所有的管道來製造恐慌,讓訴訟成員們受到各種誤解和責難”。

她們說:“這是SM與中國主辦方的決定,粉絲們無法原諒因此造成的損失和傷痛”,“對於很多粉絲們所受到的精神和經濟方面的損失,定會討回賠禮和賠償”,反映出她們即將會對此有所行動之意。

事實上,取消公演一事公佈之後,她們準備實行‘反對SM在中國活動’的署名運動與申訴損害賠償,商議日後具體的動向。她們還計畫在演唱會的原定日期之21日當天,聚集一地抗議SM,實施‘沉默演唱會’

◆由於SM不恤的回應“沒問題”,粉絲們亮出購票匯款單等反駁資料

當爭議逐漸擴散之時,SM表示立場:“我方與公演公司之Dream Maker于2008年6月份簽訂東方神起的亞洲三巡出演12場的合約”,“根據合約,當地公演的進行、許可和售票等事項,皆由Dream Maker和當地公演公司負責”

SM不斷地通過言論採訪表示:“我方諮議負責東方神起亞洲巡演的公演公司Dream Maker,得出的結論是,深圳公演的售票與有關法律上的許可和程式,是沒有任何的問題”,對於‘沒有取得中國政府的許可而私自售出深圳演唱會的門票’的內容方面,SM怫然不悅的表示不成立

SM說:“中國當地的公演公司之‘南京大唐亞太文化交流有限公司’於(2009年)10月21日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得到含有‘准許東方神起的廣東(深圳)公演’內容的‘韓國東方神起演唱會廣東(深圳)公演同意文化部批准[2009]2146号’。”

SM接著說:“(粉絲們在信訪中所主張的)10月28日發行的廣東省文化廳之‘關於東方神起廣東省(深圳)公演許可的批准’,這是國外藝人為了公演而頒發簽證及提交相關檔的內容,跟‘售票是否得到法律許可’是無關的”。

可是SM的此般說明,粉絲們並沒有輕易同意,反而說:“可是,中國方的公演主辦公司之‘南京大唐亞太國際演出交流有限公司’向門票總代理之‘中國票務線上’授予售票權的日期是9月30日”,“售票是從這時候開始的”,她們提出相關資料作為依據,將SM所主張的,進行正面反駁

粉絲們對此主張:“與公演許可業務沒有任何關係的‘票務線上’方說:‘委託售票權的時候,我方當然以為已經取得公演許可,所以才促進這事的’。可是,9月30日離深圳演唱會正式許可日期之10月21日太過於提前,這明擺著無視中國的行政程式”

尤其粉絲們為了證實‘未獲中國政府許可而售票’之舉,將當地發行的購票者匯款單和快遞單等的證據資料公開

根據資料,付款帳號和匯款單的日期是10月11日,另一位購票者的快遞單上明示的日期是10月5日。而粉絲們齊聲道,這些是為了向中國政府證明深圳演唱會的門票是在正式許可之前售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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